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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的补充通知(桂设协〔2020〕22号)
2020-04-23   

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的补充通知

桂设协202022 

会员单位:

受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2020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部分具体事宜交于我会办理。现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的通知》(桂建设20202号)以下简称《评定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按照评定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进行申报。为做好等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052918:00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会(地址:南宁市金湖58号广西建设大厦242402室,邮编:530028,预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细则要求的材料(申报表、申报细则详见《评定通知》的附件1《评定通知》及《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规定的评定范围和评定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及相关证明等。各单位应按照以上文件的具体要求,尽快准备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类别

本次评定类别为综合工程成果类。主要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优秀建筑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园林景观设计。

    四、评定范围、评定条件和标准、申报程序

《评定办法》的评定范围、评定条件和标准、申报程序规定如下(《评定通知》已注明的规定将不再赘述):

(一)评定范围

1.申报项目范围总体要求

1)注册在我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区内(外)、国外(境外)独立完成,或作为承担主要工作的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

2)在我区完成信息登记的区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我区独立完成,或作为承担主要工作的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但应经单位注册所在地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组织评选部门同意并承诺不在两地同时申报;

3)引进国外(境外)技术或者中外合作设计建在我区境内的工程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由中方承担基础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虽由外方承担方案设计、但中方对外方原创方案进行过设计深化调整并承担施工图设计的,经外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申报,项目名称需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4)项目属于国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合作完成的,亦须征得合作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申报。

2.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评选范围包括:

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地下工程竣工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

2)规划、建设方或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后一年以上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

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验证并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电力、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3.优秀建筑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园林景观设计评选范围包括:

1)主要类别:建筑工程(含公共建筑、传统建筑、住宅与住宅小区)、市政工程(含道路、桥隧、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固废处理、环卫、燃气、热力等)、工业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冶金工程、水运工程、农林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设计项目;

2)建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及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3)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电力、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二)评定条件和标准

1.申报参评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鉴定;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技术及新管理理念,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按照工程类别,经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其中区外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项目所在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并获得审批和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使用单位、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勘察设计企业及个人没有因本项目受到行政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

5)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优秀建筑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园林景观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评标准:

1)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政策,勘察方法和勘察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察精度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2)勘察全过程均经过严格检查和审核,有可靠的勘测纪录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3)勘测成果内容完整、结论正确,符合相关勘察阶段深度要求;

4)具有先进的勘察理念,经实践检验,能较好地满足工程设计等使用要求。

3.优秀建筑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园林景观设计评选标准:

1)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政策,设计文件齐全,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设计思路新颖、各专业设计方案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有创新,有特色,倡导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设计中采用淘汰落后产品的项目不予评定;

2)设计突出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3)经过实践检验,能较好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参评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参评的项目,首先应由申报单位进行自评,选择推荐能代表本单位水平和能力的优秀项目,按规定整理好申报材料后,按下列要求申报:

1)在本单位内对申报项目及其主要参与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次序);

2按照工程类别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区外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报项目所在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由其择优提出初评推荐意见后,再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3)已获得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自治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二等及以上奖项(等次)的项目可直接上报;

其他事宜

(一)纸质申报材料采用档案袋或档案盒封装,一份申报材料提交一个档案袋或档案盒,并在封面标注申报类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硬盘或优盘(U)与《各申报单位项目信息汇总表》(详见《评定通知》的附件2并附本单位内部公示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一起放入档案袋或档案盒封装,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有意向申报的会员单位可申请加入QQ群:368024496届时相关事宜会在群里通知大家;

(四)广西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孔燕0771-226023215578480860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的通知》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2020415

 

(附件请在http://zjt.gxzf.gov.cn/wjtz/t5002650.shtml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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