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不随正文一并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
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方案
一、解读形式
以文字解读的形式进行解读。
二、解读渠道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解读时间
相关解读材料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同期发布。
四、解读材料
详见附件。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 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为深化我区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能效,完善施工图审查信用管理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区施工图审查行业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系专门针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建立的信用体系管理制度,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信用信息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差别化动态管理制度。《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信用建设为主导,实行标准统一、量化考核、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评价体系。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9月,在收集相关起草依据和材料,了解掌握区外省份政策出台情况和各市实施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方法的基础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市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10月15日,组织召开专家会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经2020年第11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收集到72条修改意见或建议。经研究讨论,采纳或部分采纳54条,不予采纳18条。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一条,由总则、信用信息采集原则、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信用信息评价和公开、信用信息结果的应用、附则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简述起草《办法》所参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信用管理评价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以及信用管理评价所适用的范围。
(二)信用信息采集原则。主要明确信用信息采集平台以及认定审查机构优良与不良信用信息应遵循的原则。认定优良或不良信用信息标准,主要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及主管部门管理需求制定。
(三)信用信息采集和录入。主要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以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为基础。其中,优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系统自动采集;二是人工录入采集。
(四)信用管理评价和公布。主要明确信用评价的计分模型,通过优良信用信息总分和不良信用信息总分累加得到审查机构的周期评价总分。通过分值差距实现差异化监管,根据总分递减的方式进行排序,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表示优秀,B表示良好,C表示合格,D表示不合格。通过信用评价等级可以更直观地反映企业信用度的高低,便于社会各界理解。
(五)信用管理评价结果运用。《办法》结合广西施工图审查市场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信用评价A、B、C、D四个等级制定了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通过实行信用评价等级,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六)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