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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9-01-22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桂建设〔201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78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2018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均须上报统计报表。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详见附件1),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漏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请各单位于2019年2月28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免费应用电子信息系统上报数据。已有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版)的单位也可通过该软件进行上报。填报各项数据的同时还需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详见附件2)扫描件,无须报送书面材料。

四、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达8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除完成年报数据报送外,还应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勘察设计收入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至报表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按时、按要求报送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勘察设计收入前50名排序名单。

五、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应加强对本辖区年报报送情况的监督检查,指派专人进行负责(指定专人请加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QQ群,群号:657863423),督促本辖区相关单位按时限要求报送数据材料,并对报送数据的质量进行把关(查询方式为: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其中,各市应对2018年度未报送报表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进行重点督促。

六、本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与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对拒不报送或迟报、瞒报2018年统计报表的,将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予换发2019年度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并在2019年度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中进行重点检查。我厅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数据存在明显错误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督促把关不力、辖区企业上报率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各单位在申报统计年报中遇到软件填报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

联系人:谭坦,联系电话:0771-2260060。

附件:⒈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⒉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

⒊ 2017年度年报未报企业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

附件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docx

附件3.2017年度年报未报企业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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